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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前高校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 详细>>
律师姓名:李常永律师
手机号码:15202234921
邮箱地址:68148370@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1210709214
执业律所: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三层(今晚报大厦对面)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李常永律师:
一,脱离事实和证据(尤其是证据),空谈天理人情(不是天理人情本身不对,而是说,不结合证据进行分析,天理人情是虚的,极有可能是张冠李戴的)。二,如果一篇辩护词只剩下“文采可嘉”,脱离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的提炼、总结、归入,那它在专业性上确实不够。就像郭德纲说的:公式算得好,不等于相声说得好;能把人逗乐的,不一定就是好的相声演员。相声,是有它的功底、专业训练在的,刑事辩护也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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