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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 李常永律师简介李常永:四川大学哲学学士、法学硕士;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天津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实习...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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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罪轻辩护,顺势而为

李常永律师:罪轻辩护,顺势而为

文/李常永

一、某诈骗案

接受朋友的托付,我和吕秋萍律师代理了浙江某市的一个诈骗案。这个案子实际上没有什么“辩点”:案件定性没有问题,没有自首、从犯、立功等法定情节。

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一方面,我们选择“认罪认罚从宽”,积极与承办检察官协商沟通;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与被害人接触洽谈。最终,我们取得了全部共计八位被害人的谅解书。此举,让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看到了我们的诚意。

另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做的事情是顺乎天理的。

最终,此案当庭宣判,判三缓四。

目前,当事人已经回家吃面。

二、某串通投标案

2018年,我在最初接手此案时,形势一度很严峻:不仅涉嫌三宗罪,而且与当地黑恶势力犯罪有一定的关联。

不过,我们运用证据规则、牵连犯理论,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承办检察官协商,将罪名归并为一罪。证据不足、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减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伪造公司印章是手段行为,串通投标是目的行为,定一重罪即可。

在解决定罪问题的前提下,我们兴高采烈地做成了“认罪认罚从宽”。

三、小结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罪与非罪存有争议的案件,毕竟是少数。很多时候,我们要选择罪轻辩护。与无罪辩护相比,不是那么惊天动地,不是那么慷慨激昂。

无罪辩护是逆水行舟,罪轻辩护是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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