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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常永律师

手机号码:15202234921

邮箱地址:68148370@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1210709214

执业律所: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三层(今晚报大厦对面)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介绍

李常永律师
李常永律师





李常永: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前高校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师培训讲师,主讲《辩护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工作》课程。天津市工会十八大代表,“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大学校外实践导师、中学法治副校长、企业法律顾问(刑事专项)。

执业信条: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执业经历:李常永律师执业十余年,主攻复杂、疑难刑事辩护,其中不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生产销售假药大案、公安部督办组织领导传销大案、公安部猎狐行动抓捕大案、公安部挂牌督办扫黑除恶系列案件、死刑命案无罪辩护、留命辩护等案件。李常永律师擅长无罪辩护,办理了数十件人民法院裁判无罪、人民检察院撤诉、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侦查机关撤案的无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某省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首要分子辩护,全案“摘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假诉讼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指控罪名获无罪处理。

杨某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一二审均宣告无罪,国家赔偿。

姜某故意伤害案:历经三年六次审理,二审宣告无罪,国家赔偿。

武某敲诈勒索案:批捕羁押多年,五次庭辩无罪,撤诉释放撤案,国家赔偿。

刘某强奸案: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杜某受贿案:二审宣告无罪。

周某故意伤害案: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王某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五千余万,检察院撤诉不起诉。

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不起诉。

张某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检察院不起诉。

汪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作证案:检察院不起诉。

申某骗取贷款案:检察院不起诉。

黎某袭警案:涉嫌暴力袭警,无罪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吕某骗取贷款案:刑事立案并长期羁押,无罪辩护,撤案。

钱某合同诈骗案:刑事立案并长期羁押,无罪辩护,撤案。

延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事立案并羁押,无罪辩护,不批捕撤案。

李某销售假药案:刑事立案并长期羁押,无罪辩护,撤案。

郑某妨害公务案:刑事立案并羁押,无罪辩护,不批捕撤案。

李某强奸案:刑事立案并羁押,无罪辩护,不批捕撤案。

杜某诈骗案:刑事立案并羁押,无罪辩护,不批捕撤案。

施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刑事立案并羁押,无罪辩护,不批捕撤案。

刘某“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罪名不成立;吴某“非法经营罪”罪名不成立;卢某“聚众斗殴罪(持械)”罪名不成立;孙某“挪用资金罪”罪名不成立;李某“销售假药罪”罪名不成立等。

另有宣告缓刑案件、二审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有效罪轻辩护案件百余件。

李常永律师及其案例被《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中国力量:行业影响力人物访谈录》、《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出彩中国人》等多部书籍采访、收录,人民日报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文化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李常永律师多次为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田家炳中学、网律学院、华律网等讲座授课。李常永律师面向全国办案,足迹遍及全国绝大多数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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