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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 李常永: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前高校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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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常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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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犯罪

使用假公章罪的立案标准

  在实际生活中,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与犯罪。伪造公章印章的罪行是处罚比较重的一种。同时在司法实践当中做了伪造公章的行为人并不需要达到自己的犯罪结果也是属于犯罪的,关于使用假公章罪的立案标准,接下来由的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使用假公章罪立案标准

  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量刑标准之一:伪造公司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之二:伪造公司印章的——处拘役;

  量刑标准之三:伪造公司印章的——处管制;

  量刑标准之四:伪造公司印章的——处剥夺政治权利。

  二、私刻1个公章罪立案标准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即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中对于刻制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名章的有关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三、私刻公章的概念有哪些

  公章,是一个单位 、企业 、事业 、团体 、学校 的法定代表标志。

  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 ,进行诈骗、破坏国家 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子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 管理。

  在承接业务中,作了下列规定:单位承制公章(含业务部门公章和各种专用章)必须按公章底样制版,铸造钢印,火印等,都必须凭委托单位上一级领导机关出具证明文件;工商企业承制公章还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刻字业的职工、个体刻字户,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规,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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