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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 李常永: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前高校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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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常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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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罪辩护

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李常永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二审辩护

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李常永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二审辩护

作者 : 李常永刑事辩护网 *

发表时间 : 2016/12/14 9:39:51

    201*年,李常永律师为涉嫌“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当事人提供二审辩护。

    辩护人总的辩护观点是:

    一、事实辩护:据以证明相对方系“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证据存疑,不能具体、确定地指向待证事实,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据以证明当事人“非法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其实施了“窃取”的行为,不能证明其实施了“提供”的行为。

二、量刑辩护:归案后,当事人所检举的他人的犯罪线索中,有一项经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已“基本查明”,应当认定其“立功”情节成立。

    鉴于该案涉及国家安全信息,具体案情不再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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